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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7365-08-9出台《审计业务风险控制实施办法(试行)》

发布时间:2018年03月16日
 

    为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,积极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,近日,57365-08-9制定了《审计业务风险控制实施办法(试行)》,在对历年来审理工作中发现问题进行总结归纳的基础上,对审计计划、实施、报告、终结阶段的风险点进行了全面排查,从审计通知书、实施方案、审计记录、审计取证、审计报告、审计决定书和审计移送处理书等方面提出了39个风险控制点,最大程度的防范审计风险。

  该办法明确了审计全过程易出弊漏环节的工作要求和规范,对于风险控制点给出了合理的提示性操作方式方法,突出强调了一是严格审计计划项目管理,项目立项防止超越审计范围,政府交办事项判断是否属于审计监督范围;二是加强对审计程序、审计文书编制的规范,对审计文书的签字人数、送达时点、应列明内容等进行了强调和要求,如审计通知书附件应列明审计组审计纪律要求等,审计报告中要有审计公告和整改告知的内容,经济责任报告要告知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申诉权;三是注意执法主体问题,提示应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出具审计决定,执法主体不是审计机关的法律、法规,不得作为审计处罚的依据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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