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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7365-08-9公开承诺

发布时间:2018年06月29日
 
57365-08-9公开承诺
一、服务热情,实行首问负责制。努力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,热情接待来机关办事、咨询的人员,实行首问负责。凡属职责范围内的,立即给予解答、办理;不能当即答复、办理的,留下服务对象的联系方式,及时向领导或上级机关请示并主动告知相对人。
二、认真履行职责,发挥审计“免疫系统”功能。按照审计署、河北省审计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, 重点做好: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;预算执行审计和县区政府财政决算审计;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;全市2014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;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;市环保专项资金审计。按计划完成年度审计项目,发挥审计“免疫系统”功能。
三、严格审计程序,严格办结时限,主动接受监督。执行“两书一卡一公示”制度。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时,在该单位显要位置张贴“审计公示”,告知被审单位审计组进点时间,公布举报电话,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的监督。落实《审计法》及《审计法实施条例》要求,审计组在实施审计3日前,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(特殊情况除外);审计机关对审计组上报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(审计移送处理书)进行复核、审理、审定后,出具审计报告、审计决定书送达被审计单位;审计机关自审计决定书送达之日起90日内,监督检查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。
四、严格要求,做到廉洁自律。自觉遵守《廉政准则》有关要求。在外出执行审计公务期间,不住豪华宾馆,不参与公款旅游及娱乐活动,不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礼品、礼金及有价证券等物品,做到执法为公,廉洁从审。
五、对违规违纪行为做到有举必查,有错必纠。凡举报涉及审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,一般情况一周内办结,特殊事件要定出办结时限,按时完成。
监督举报电话:86689090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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